新京報訊 昨天,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佈啟動第二批聘任制公務員招聘,3個崗位均為政府部門高級主管,面向全國招聘。這批聘任制公務員將簽合同、上社保,薪資實行協議工資。
  去年,北京首次嘗試公務員聘任制,此舉意味著北京公務員聘任制開始擴大試水範圍。
  3職位均為政府部門高級主管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發佈的《北京市2014年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公告》顯示,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3名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公告,3名聘任制公務員崗位分佈在環保、安監、地稅領域,均為政府部門高級主管。
  此次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體檢、公示、審批、辦理聘任等環節。其中考試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
  市人力社保局解釋,筆試主要測試與聘任崗位相關的理論和專業知識、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適應所應聘崗位要求的能力。綜合評價主要是根據應試者的學歷、專業、工作履歷和業績等進行評價。
  對於採取公開招聘方式符合聘任職位條件的人選少的職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
  績效考核不合格將解聘
  對於聘任制公務員的薪資待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議工資,工資待遇將根據聘任職位,綜合考慮市場同類人員工資水平和本單位其他公務員的工資水平及調整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
  對擬聘任人員,各招聘單位將在其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任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按照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確定聘任關係,明確聘任期內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以及相應待遇。聘任合同期限為2至3年,試用期為3至6個月。
  此前,深圳聘任制公務員“零淘汰”現象引發關註。北京市相關部門明確表示,聘任制公務員上崗後,將會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進行績效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將被解聘。
  ■ 釋疑
  3個職位如何確定?
  今年,北京市聘任崗位主要集中在環保、危險化學品管理和國際稅收等專業性強的高端職位。緣何確定這3個職位?昨天,市人力社保局進行瞭解釋。
  針對大氣污染崗位,其介紹,隨北京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北京市大氣污染呈複合型、壓縮型等特征,大氣污染防治面臨嚴峻挑戰,北京作為世界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直接影響中國的國際形象,急需引進高級專業人才,加強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科學技術管理,提升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對於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職位,相關部門解釋,隨北京市汽車、電子、生物醫葯等重點產業的快速發展,危險化學品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危險化學品流通環節的安全問題日顯突出,為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北京須建立以交易信息管理平臺為核心的危險化學品集中管理體系,實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廢棄處置、事故應急救援等全環節無縫隙化安全管理,提升危險化學品流通領域的安全管理水平至關重要。
  此外,國際稅務管理工作是維護國家稅收權益、提高稅收管理現代化和國際化水平的重要方面。由於國際稅收管理中涉及居民身份、常設機構、所得來源等判定事項日益複雜,國際間避稅、偷逃稅的手段更加隱晦和多樣化。這些因素都導致國際稅務管理工作複雜性日益增加,國際稅務管理工作急需更加專業的人才支持。
  ■ 背景
  去年首試聘任公務員
  2013年,北京市開展首次公務員聘任制工作,提出的聘任崗位主要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醫葯等重點發展領域,共6個高端專業職位,其中市科委的2個職位和市交通委的交通運行監測技術高級主管職位已聘到人選,其餘3個職位因無合適人選空缺。目前,所聘人員已與聘用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並上崗履職。
  針對這3位聘任制公務員的工作情況,北京市有關部門昨日表示,聘用機關已通過明確崗位職責、提供服務保障等措施,鼓勵他們幹事創業、融入聘用機關,實現他們的自身價值。
  ■ 追問
  1 什麼職位適合“聘任制”?
  主要集中在專業性較強的職位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按照公務員法和中組部、人力社保部《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規定,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對此,北京市立足首都發展需要,在充分調研和借鑒外省市經驗的基礎上,將試點職位主要集中在專業性較強的職位。
  2 聘任到期後怎麼辦?
  聘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雖然公告中未予明確聘任制公務員到期之後如何安排,但相關部門昨日明確,聘用人員乾滿一個聘期後,經考核合格的,根據雙方意願可以續聘。
  3 今後是否繼續擴大試點?
  將根據試點情況和實際需求決定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稱,聘任制公務員是委任制公務員的一種重要補充形式。北京市在聘任制試點工作中,始終堅持的原則是三點,即“高端性、專業性、緊缺性”。
  今後,將會根據試點情況和實際需求決定是否擴大試點範圍。
  ■ 專家觀點
  “聘任制公務員”應明確考核標準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昨天介紹,在美國,聘任制公務員分為兩種形式,一種屬於技術聘任,比如航空航天局聘請的高級專家,本身可能就是大學的著名教授,政府可能兩三年聘請其解決專業技術問題後,讓其回到大學繼續工作。
  另一種是項目聘任。比如國家要制定政策,但沒有專人研究這類問題,政府部門就會組成一個臨時項目小組,問題解決後,小組相應解散。
  竹立家表示,這兩種“聘任制公務員”有一定共性,首先本人是業內享有一定聲譽的專業人士;另外就是不會長期留在公務員隊伍中。
  目前,全國各省市普遍在試水公務員聘任制。竹立家對此建議,在目前幹部隊伍管理體制不是很完善的情況下,我國有關部門應對於“聘任制公務員”的準入準出、考核標準,包括怎樣“解聘”等,作進一步明確。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溫薷  (原標題:北京面向全國招聘三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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