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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2月10日訊 記者蔣安傑 為紀念《世界人權宣言》通過六十五周年,今天,中國政法大學舉辦的“人權建設與改革”研討會在北京舉行。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羅豪才,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以及部分高校學者近五十人參加了會議。
  羅豪才會長在致辭時表示,當前全社會都在學習貫徹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弊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是全社會關心的熱點問題。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召開此次會議,適逢其時,相信必將會對推動改革深化、促進人權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羅豪才會長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凝聚了全黨全社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識和行動智慧,形成了改革理論和政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總部署、總動員,必將對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決定》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明確了人權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根本性、基礎性定位;《決定》重申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把人權保障貫穿於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之中;《決定》以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作為當下人權保障的重心,對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做了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定》的出台,對於我國今後一個階段的人權研究和人權工作都具有重大指導意義,需要我們認真學習和總結。
  深化改革促進人權保障和實現
  羅豪才會長說,今天是《世界人權宣言》通過六十五周年。人權是當今世界各國普遍承認的價值體系,是衡量人類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參數,是人類進步和文明的標誌。《世界人權宣言》是國際人權領域中發佈最早、影響最為廣泛的國際法律文書,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全面、最系統介紹人權理念的文獻。《宣言》反映了各項人權的相互依賴與不可分割性,兼顧了人權的普遍性與特殊性,關註了理論性與現實性的一致,體現了國際社會在人權問題上的共識,是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宣言》帶有鮮明的軟法特色,《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的一個決議,並不是一個條約,對各個國家是沒有法定約束力的。但《宣言》內核和條款被許多國家的憲法引用並被許多國際人權條約提及,也成為20年後兩個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基礎,《宣言》的內容和實施機制都值得我們繼續深入研究。
  就如何進一步推動改革全面深化,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羅豪才會長強調,一是要務實。人權研究和人權保障要立足於我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實事求是。要堅持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個重大戰略判斷,融人權保障於發展之中,在發展中落實各項人權;二是要全面。在全面深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改革中,推動各項人權保障的完善;三是要依法。人權保障和實現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要靠制度、靠法治,要堅持建設法治中國,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為人權事業保駕護航。
  進一步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在總結時談到,人權司法保障從目標上要建立完善的司法法律制度,真正在司法制度中能體現公平公開公正,能夠依法保障司法實踐、司法程序、司法活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司法領域對人權的全面保障。這是我們完善人權司法保障的目標。
  黃進校長提出,要進一步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必須堅持幾個原則:第一個原則是依法司法原則,第二個原則是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個原則是司法機關要獨立行使司法權,只服從法律,第四個原則是我們要很好地落實無罪推定的原則,第五個原則是要落實疑罪從無的原則,做到寧可放過一個壞人,也不要冤枉一個好人,第六個原則是要真正做到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第七個原則是要嚴格堅持執行非法證據的排除,第八個原則是要建立錯案的糾正和追究制度。
  (原標題:為紀念《世界人權宣言》通過六十五周年中國政法大學舉辦“人權建設與改革”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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