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早,蘭州文理學院新生報到,有擺攤設點迎新的學生隊伍。蘭州城管見後,不由分說哄搶攤點東西,學生上前勸阻,不料七八個城管逮住一學生暴打起來。5日晚甘肅省教育廳官方微博更新,表示已關註,並質問城管:誰賦予你們這樣的特權?(9月6日人民網)
  儘管城管打人已經難以形成話題,但對城管打學生事件,不但民眾怒了,而且連甘肅省教育廳也怒了。當日晚,@甘肅省教育廳表示:在學校門口上演“精武門”?看上去蘭州城管個個武功卓絕,這樣的“人才”應該拉去對付分裂國家的壞人。無論擺攤設點的是大學生,還是社會人員,都應該勸說、批評、教育,動輒拳腳相加,敢問是誰賦予你們這樣的特權?
  “敢問是誰賦予你們這樣的特權?”雖然來自甘肅省教育廳的責問,總算是出於“有關部門”之口,但在筆者看來,還是太書生氣了。誰能賦予城管這樣的特權?這除了可能來自傳說這的“城管秘笈”,還能在哪裡找到法律依據?相關報道雖然很簡短,但充滿了“關鍵詞”——“不由分說”、“哄搶”以及“暴打”,這在一個法治社會,除了無法無天的黑社會,誰有這種特權?
  可以肯定地說,沒有人會承認賦予了城管這樣的特權。但是,要說誰賦予了城管綜合治理的職責,還是掐指可數的。城管這個角色,至少涉及土地規劃、工商稅務和衛生監督,將其綜合在一起,才組成了“市容管理”這個寬泛的職能。如果把這種綜合治理分散到上述各部門,執法的權力和細則都是有章可循的。但一經“綜合”,就成了一群無所不能的烏合之眾。如若不是,為何一齣問題就是“臨時工”,臨時工有這麼多的執法權?
  因此,但凡城管“闖禍”,一般都會不了了之。因為,雖然沒有人賦予他們任何特權,但有的是人“委托”他們代勞。如果沒有他們,在市容這個直接影響到當地政府部門臉面的問題中,被追責的少不了工商稅務、衛生監督等。同樣,老百姓也會不滿意。現在有了城管這支綜合治理隊伍,至少街道通暢了,無證攤販少了,當地政府部門的臉面和街道一樣光鮮了。相關部門也可能與湖北黃石食藥監局一樣,凈心去研究“天價制服”。這就是城管屢屢“闖禍”,幾乎每次都能逍遙法外的原因。
  筆者罵城管暴力執法已經罵了好幾年了。但在城管暴力執法非但沒有收斂,而且愈演愈烈的現實下,不得不思考其中的原因。可能正是因為相關管理部門的懶政和失職,把諸多需要專門管理的事項,“綜合”給了城管。而這支包括了“臨時工”執法隊伍,拿了雞毛當令箭,既無專業的執法能力,又缺乏基本的自身素養,卻衝鋒陷陣於矛盾重重的社會基層,不發生衝突才怪。那麼,那些“正宗”的執法部門在乾什麼?最近發生在黑龍江省延壽縣看守所的“越獄案”,幾乎不見一個看守的看守所,或許能解答這個問題。
  行文至此,剛想說這次城管打人,相關部門沒有說是“臨時工”乾的,而且打學生的後可能嚴重一點。但一刷新新聞,“被打的不是該校學生,與學校沒有關係”赫然在目。我說呢,城管打人事件,結局總會有意外。就是不知道被打的到底是誰,不會再來一個向城管認錯的吧?
  文/知風  (原標題:質問城管的特權,太書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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